工商時報【朱漢崙╱台北報導】

拚都更,目居家電動床推薦前各大公股金控力爭金管會鬆綁法規的一大重點,在於104年5月所發出對於資產管理公司業務範圍限制的函令,該函令限制資產管理公司在參與都更案時「不能注資」,使得資產三馬達電動床價格管理公司即使有心參與,也形同「綁手綁腳」。

行庫高層指出,目前銀行都會與轉投資的建經公司一起搭配作都更,但比起建經公司,現在每家公股金控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,扮演另一個更具潛力的角色,倘若金管會的法規能鬆綁,將是金控旗下子公司合作發揮綜效的另一個亮點。

包括合庫金、第一金、華南金、兆豐金等四大公股金控都有資產管理子公司,其他如台灣金或其他公股銀行,雖然沒有資產管理子公司,但都有同投資台灣金聯,資產管理公司可突破銀行法的限制,彌補銀行業者自居家電動床廠商己不能作為「實施者」的限制。

但類似公股銀行受限於銀行法第72條之2,及75條的情境,資產管理公司同樣被金管會在104年5月發出的函令束縛,這讓資產管理公司在作為都更實施者的同時,卻不能對此出資,運作空間大為受限;即使銀行能扮演融資者角色,雙方合作也會因為資產管理公司不能出資,而更為複雜、麻煩。

行庫高層分析,財政部積極推動泛公股銀行、資產管理公司出面作為都更的實施者,以取代過去建商作為主導者地位,一方面更能取得原地主信任,另方面也將成公股資產管理公司未來業務新重點;特別是過去公股資產管理公司以出售不良債權為主,但法規規定逾放比超過3%才能出售不良資產,這使資產管理公司在現今整體銀行逾放比僅0.5%情況,面臨無業務可做的窘境。

業者指出,若搭配政府都更政策,讓公股資產管理公司一併業務轉型絕對是好事,但能否順利執行,關鍵仍在金管會願否鬆綁法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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